發布時間:2024-09-25 15:53
船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2024年度無償獻血工作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區直及駐區各部門、單位,群團組織,區直屬事業單位:
無償獻血是一項國家立法推行的公益性事業,充分體現了“我為人人,人人為我”的愛心奉獻精神,是保證臨床用血安全的重要手段。為確保我市臨床用血,按照吉林市獻血領導小組《關于開展2024年度全市團體單位無償獻血工作的通知》(吉市獻血組發〔2024〕1號)及市紅十字會《2024年工作要點和重點工作臺賬》(吉市紅字〔2024〕7號)的相關要求,進一步落實我區500人的獻血任務,結合我區實際,定于6月下旬組織開展無償獻血活動,具體如下:
一、獻血時間
2024年6月24日至6月26日。
二、獻血地點
按照各單位報名人數,采取就近、有序、分時段采血方式,由市中心血站組織專業人員走進政府機關、團體組織、企事業單位,進行現場采血。
設置三個采血地點,第一采血點設在區政府后院停車場內,獻血單位包括區政府各部門、駐區各單位及鄰近街道(社區),要求分部門、分批、分時段組織采血;第二采血點設在臨江社區,獻血單位包括歡喜鄉政府、就近的街道(社區)及企事業單位;第三采血點設在越北鎮政府,獻血單位包括搜登站、大綏河及越北鎮附近的各企事業單位。
三、參加對象
根據市無償獻血管委會的統一要求,按本單位總人數15%的比例組織安排18—55周歲人員自愿參加無償獻血活動。
四、實施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6月3日—6月18日)
為大力弘揚“人道、博愛、奉獻”的紅十字精神,各單位可采取宣傳欄、電子屏、微信公眾號、工作群、社區網格群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獻血法》、《吉林市無償獻血條例》及無償獻血的重要意義,宣講獻血知識,打消群眾在獻血認識上的誤區和疑慮;宣傳無償獻血先進人物和事跡,樹立無償獻血的良好氛圍;宣傳對無償獻血人員及家屬的優惠政策和待遇,動員和鼓勵更多的人成為自愿獻血者,為吉林市無償獻血事業發展做出貢獻。
(二)組織實施階段(6月19日—6月26日)
要求各單位將無償獻血工作納入本單位精神文明建設活動中,責成專人負責,于6月19日前,將“獻血人員登記表”(附件2)及“獻血單位信息統計表”(附件3),經主要領導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報送到區衛生健康局紅十字會辦公室(船營區平山街區衛生健康局五樓512室),電子版發送至郵箱:1761306927@qq.com 聯系人:安秀玲,手機:15243201665(同微信) ;辦公電話:64831139。工作群 :“船營區紅十字會工作群”,請各單位聯絡員及時進群,便于工作開展。
(三)總結反饋階段(6月27日—6月30日)
對此次無償獻血活動總結經驗、查找不足,對發現問題加以改正,探索建立長效工作機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 明確責任
無償獻血直接關系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關系社會和諧穩定,各單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意識,認真開展無償獻血宣傳、動員和組織工作,責成專人負責,結合實際層層發動、組織實施,確保活動順利開展。
(二)積極發動 營造氛圍
各鄉(鎮)、街道,安排部署村(屯)、社區充分利用微信群宣傳無償獻血內容,層層發動居民廣泛參與獻血活動;各相關部門要發動駐區企事業單位及團體組織積極參與無償獻血活動;各醫療單位要在門診大廳LED屏增加無償獻血宣傳內容。充分利用微信群等媒體,大力宣傳,為活動造勢,形成濃厚的無償獻血宣傳氛圍,提高人民群眾對無償獻血工作的關注度和參與度。
(三)妥善組織 抓好落實
1.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按照無償獻血人員登記表(附件2)、無償獻血單位信息統計表(附件3),組織好本單位人員參加無償獻血活動。
2.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務必高度重視,層層把關、專人專管,高效完成無償獻血任務。指定一名工作人員作為聯絡人,負責無償獻血工作,在組織人員參加無償獻血的同時,為獻血人員提供必要的休息或創造便利條件,積極配合和支持活動的順利開展,做好全程服務。
3.各部門要加大對團體組織參加無償獻血工作的支持力度,將此工作納入單位精神文明建設活動中。大力宣傳無償獻血先進人物和事跡,充分發揮團體組織在應急突發事件、采血淡季等血液緊張時的突出作用。
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第六條之規定,對獻血者,發給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作的無償獻血證書,有關單位可以給予適當補貼。
吉林市船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6月12日
初審| 岳舒曼 復審| 張云逸 終審| 王藝潭
吉公網安備 2202040200021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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